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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城区幼儿园办园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21
本报讯(记者 刘磊)成都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要求幼儿园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全日制幼儿园以3至12个班为宜,一般不宜超过15个班,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40人。

  该市规定,城区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园舍建设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以及影响采光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并创设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的活动环境。

  此外,该市还对城区幼儿园的园舍面积、园舍建筑、设施设备、教职工基本条件及配备、安全保障、保教及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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