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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中学生演讲赛规程 | |||||||||||||
作者:FroG 文章来源:竞赛办公室 点击数1493 更新时间:2008-6-18 10:55: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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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 本活动旨在落实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及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检测并提高广大中学生语言综合运用及口语表达能力,增强中学生语文学习兴趣,通过演讲比赛提高参赛选手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考能力、增强自信心。 二、 参赛范围 总决赛所有参赛选手(初、高中学生)组成各省代表队,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赛。 三、 比赛原则 本届演讲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比赛。 四、 评 判 1.本届演讲赛将邀请国内知名语文教育专家、全国著名特级教师组成评委团为所有参赛选手打分。 2.评分标准
五、 比赛程序 1.预赛 ①全体选手按年级分组,自备题目参加预赛; ②按评委打分高低,按比例优选出进入演讲赛决赛。 2.决赛 ①决赛分初中组和高中组两部分进行; ②决赛前一天统一时间参赛选手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③初中组:比赛前一天,所有选手抽取演讲题目; ④高中组:比赛前5分钟,一号选手抽取演讲题目。选手进行演讲时,下一名选手抽取题目; ⑤每位选手演讲结束后,评委团将根据其演讲内容进行现场提问; ⑥评委团现场打分,按分数高低排列本项比赛名次。 3.初、决赛细则 ①初、高中每位选手都须抽取题目,任何人不得带纸条、卡片等提示信息上台演讲; ②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过者评委将酌情扣分; ③每位选手演讲结束后公布前一位选手得分。 六、 颁 奖 1.本届演讲赛将在8月1日下午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国内知名语文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将为获奖选手颁奖并与获奖选手合影。 2.本届演讲赛奖项如下: 一等奖:颁发全国竞赛组委会特制的水晶奖杯、奖牌(金)和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等奖:颁发全国竞赛组委会特制的奖牌(银)和获证书及奖品。 三等奖:颁发全国竞赛组委会特制的奖牌(铜)和获证书及奖品。 七、 赛后成果及宣传 本届全国中学生演讲赛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在总决赛结束后择机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上播放并制成光盘出版、发行。所制光盘及配书版权属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组委会所有。 参赛选手获得荣誉,其代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学校将同时得到宣传、表彰。 赛后,主办方将编制《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全国总决赛专辑》收录本次大赛获奖选手名次、学校和成绩,供上一级学校开学录取参考;本届全国中学生演讲赛的获奖成绩证明选手具备较高的语文素养和造诣,将作为选手中、高考升学、评优的重要依据。 参赛选手个人信息仅供总决赛比赛使用,将得到保密。 本届演讲赛及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语文学习报》《语文教学研究》杂志以及语文学习报网站等媒体公布、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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