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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通知
作者:FroG  文章来源:竞赛办公室  点击数11211  更新时间:2008-8-25 15:38: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教研部门: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中语会、语文教研中心:

    为弘扬中国文化,振兴母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语文学科地位和教学质量,锻炼中学生语文能力,提升其语文素养,激发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决定继续举办“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本竞赛属全国性的中学语文学科综合性质量和成绩检测活动,为全国中学语文学科的一项重要激励机制。2008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于2008年9月正式启动。本竞赛每年举办一次,全国统一命题和表彰。 2008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由语文学习报社承办。

    本竞赛将严格遵循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本竞赛的举办及其后续活动和研究、评价、总结工作,将对中学语文教学起到良好的反拨作用,并为目前正在进行的基础教育阶段语文学科课程改革和测试、评估改革提供数据参考。

    2008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赛程进行,参赛学生按学段、年级分成(初中阶段)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高中阶段)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共六组竞赛。本竞赛本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教研部门组织,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面向全体中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不提倡选拔尖子参赛和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现将《2008年全国中学生语文能力竞赛实施细则》等文件将同时发至各有关单位,请各级教研部门或中学语文专业机构遵循本《通知》及《细则》精神,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赛务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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