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抚顺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从2006年起就提出家庭、学校、社区教育及未成年人自我教育的“3+1”教育模式,并将顺城区新华街道戎馨社区和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作为试点单位。在试点单位,未成年人在关心他人、尊敬师长、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7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