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督导加大督政力度
重点考核县级政府依法增加教育投入等五方面工作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凡义务教育阶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没有达到省或市规定基准定额的,“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一项评估考核一律为不合格。江苏日前修订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今后的教育督导工作将加大督政力度。
据悉,该省今后将着重考核县级政府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新标准要求,各县级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教育的拨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不得低于省或市规定的基准定额;按省规定足额征收“两附加一金”,并严格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等。
该标准还要求,各地要不断提高公办中小学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规范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不设重点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不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为学校排名次;各县级政府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教师医疗保障得到基本保证。
据悉,今年4月至6月,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根据修订后的标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抽查考核。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7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