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程跟踪审计学校基建
50万元以上项目由教育厅统一进行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江苏省属高等院校、厅直管中专校、厅直属事业单位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在竣工验收半年时间内,必须向省教育厅报送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由省教育厅统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江苏省教育厅日前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工作。
该省提出,对已经结束或即将结束新校区工程建设的学校,要全面总结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做法、经验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同时积极组织力量,做好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及时做好工程项目的财务入账。对于建设中的学校,该省要求进一步加强跟踪审计质量控制,严把审计质量关,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审计的各项规定和程序,同时建立对已完工审计项目的抽查复审制度,确保跟踪审计质量。
近年来,该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计机构将审计监督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到2007年底为止,该省已组织协调38所省属院校开展了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通过材料审计、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决算审核等,跟踪审计投资166.27亿元,共核减和节约资金17.34亿元。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8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