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减负”注重学生协调发展
本报讯(记者 计琳)严格控制作业量、减少书面考试,切实保证学生社会实践和锻炼时间,依据学生年龄特点分层推进专题教育……上海市教委新近发布的“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对“减负”作出明确规定,“注重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成为了关键词。
据了解,各年级学生作业量受到了严格的控制。小学一、二年级将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课外作业,将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初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将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高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将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2小时内完成。市教委强调,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
学生书面考试也将逐步减少。小学生的学业评价将全部实行等第制,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的期末考查不得以书面形式进行;小学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初三学生每周总课时量为34课时,比2007年度课程计划规定少了1节课,而探究型课程却由每周1节增加到每周2节。
同时,市教委对学生的社会实践和锻炼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各中小学校将确保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9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