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5年选聘1881名大学生村官
政府缴纳“三险” 每年补贴1.5万以上
本报讯(记者 刘玉)从今年起,辽宁省将连续5年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聘1881名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到村任职,其中今年选聘376名。
据悉,辽宁省“村官”报名资格相对严格,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聘期为两年。“村官”在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一般不得借调使用。
任职期间,毕业生享受的工资标准,将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并由政府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如果选聘生到艰苦地区任职,将由政府财政出资,为其发放艰苦地区津补贴。对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其他部分由各地承担。任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免还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29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