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青岛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都可以成为接受资助的对象。贫困学生在领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以向自己的毕业高中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中国教育报》2008年7月9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