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要求,学校必须保证中小学生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以及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的落实,每天做眼保健操不少于两次。应当定期轮换同班学生的座位,并依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课桌椅高度。学校每学期都应当对学生进行一次视力监测,及时掌握学生视力不良发生情况和趋势,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视力保护综合干预。同时,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爱眼卫生健康教育,使广大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用眼习惯和正确的读写姿势。
《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2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