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青岛市此次教育收费检查对象是青岛市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和各区(市)所属高中、初中学校,同时将对12个区(市)部分小学进行抽查;其他单位由各区(市)物价局等相对应的7个部门按属地组织实施检查。检查时限为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的,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1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