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新建18所特殊教育学校
省财政继续安排30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特教发展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日前,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在2008年江西省财政专门拿出3000万元资金用于特殊教育的基础上,2009年江西省财政将继续安排3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省特殊教育事业。江西省在“十一五”期间将新建18所特殊教育学校,启动对县级政府特殊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督促当地政府从经费调拨、资源配置、人力安排诸方面对农村特殊教育进行政策倾斜。
据了解,江西省将推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建立特殊学校,并对附设在普通中小学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班)教职工特殊津贴标准已由原来的15%提高到25%。同时,筹建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重点捐建特殊教育学校,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完成学业。江西省人事厅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实行“以评代聘”,解除其后顾之忧。江西省编制办将增加特殊教育教师的编制。
“十一五”期间,江西省特殊教育工作继续以普及残疾少年儿童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扩大残疾人中高等以上教育规模。
据了解,江西省已初步形成了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截止到2007年年底,江西省有特殊教育学校61所,其中,视力障碍特教学校1所,听力障碍特教学校1所,智力障碍特教学校3所,综合性的特教学校55所。
《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12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