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强)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河南要求各级政府,把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确保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为畅通入学渠道,该省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户籍所在的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就读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就读申请。流入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为确保经费来源,流入地市、县级财政部门将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费提供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