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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简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


 

    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培养中小学外语教学学科带头人,带动外语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强新时期中小学英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英语教师专业发展,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外研中心)联合设立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双方于2000年2月29日上午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协议。教育部原副部长兼基金委主任韦钰博士、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原司长李连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师培训处赵建军副处长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教育部原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基金委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李东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原副秘书长张凤禧、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兼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主任盛连喜、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秘书长、英语辅导报社社长兼总编包天仁教授分别在签字仪式上讲话。张凤禧副秘书长和包天仁秘书长分别代表合作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本项目是目前为止我国最大的中小学英语教师出国培训项目,由于本项目实施效果好,项目管理规范,对于中小学外语教师水平提高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继续发挥该项目的良好效益,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于2005年4月18日特行文批准该项目继续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发挥更大效益。

    一、本奖学金项目的宗旨

    第一,通过国际间的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外语教学方法、理论和经验,探索出既符合外语教学规律,又适合我国国情、教情、学情的外语教学新路子;第二,根据我国基础外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批外语教育理论丰富,外语语言基本功过硬,教学技能全面,具备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中小学骨干外语教师;第三,逐步探索出一条多类型、多层次、多渠道的外语教师继续教育的路子。

    二、本奖学金项目的性质和意义

    本项目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是“面向21世纪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项目下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行动计划”即“园丁工程”的一部分。本项目在国际上得到了各英语语言国家主要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部门的关注,在国内得到了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广大中小学外语教师和教研员的大力支持。

    三、本奖学金项目的内容

    在此项目下,从2001年起,基金委和外研中心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选拔100名中小学骨干外语教师和教研员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等英语语言国家留学3-6月,接受现代外语语言知识和技能、现代外语教育思想、现代外语教育理论、现代外语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继续教育。此奖学金项目计划实行10年,在此10年中,将为我国基础外语教育培养1,000多名骨干英语教师和教研员。截至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538名中小学优秀英语教师和英语教研员分15批被派往英国诺丁汉大学和布莱顿大学进行英语语言培训。

    该奖学金项目每年实际耗资500-600万元人民币,全部资金由英语辅导报社提供。到2006年底,共耗资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本奖学金项目的对象及派出方式

    1.本项目现阶段主要面向全国从事中小学英语教学和教研工作的优秀教师和教研员;

    2.参加本项目的教师和教研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外语教学或教研经验;

    3.本项目侧重于一线的教师,教研员的比例不超过5%;

    4.本项目派出人员均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即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并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五、本奖学金项目的申请、考试、录取、培训,详见下列流程图: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初选时,除了严格保证把考试成绩好,工作业绩突出的老师推荐上来以外,同时也要保证这些老师政治思想过硬,并能按期学成回国服务。

    六、项目的实施细则

    1.每年度由基金委与外研中心共同制定外语教师出国留学名额分配方案,并通过各地的外语教研部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单位发出由基金委与外研中心联合签章的遴选函。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得名额与推荐名额 1:2的比例向外语教研部门提交推荐人选材料,外语教研部门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提交外研中心,并抄送基金委。

    3. 外研中心在收到推荐人选材料后,对所有被推荐教师进行全国统一英语考试。英语考试设教研员、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最低分数线,不合格者不予派出。

    4.根据考试成绩和名额分配方案,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基金委和外研中心共同确定最后录取人员名单。录取工作和留学手续由基金委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的有关程序办理。

    5.正式人选确定后,基金委和外研中心共同组组对留学教师进行出国前的短期培训。

    6.每年度留学教师的选拔工作一次性完成,分期分批派出留学。

    7.对于可自己承担全部出国留学费用且符合本项目派出条件的外语教师,在得到所在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并经本项目遴选合格被录取后,可以通过本项目派出,但不占用各地的正式外派教师名额。自费留学教师派出前须与基金委和外研中心签署出国留学协议书,并由基金委负责办理有关派出手续。

    本项目全国统一选拔考试于每年的6月份在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所在地英语辅导报社举行,全国各地的英语教师、教研员均有资格报名参加考试。

    有关本项目详情请登陆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http://www.tefl-chin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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