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全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资助金项目的有效运作,根据《全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资助金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要则。
一、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 1998年12月22日文件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制订的《全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资助金项目管理办法》。
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责成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成立全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资助金项目立项课题专家指导组,聘请资深外语教育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课题中期检查,指导课题研究,课题结题复审。
三、凡立项课题第一期拨款在立项通过后拨付,第二批拨款在结题后拨付;未通过中期检查者拨款将延迟或取消。两期所拨经费,均由课题主持人掌握,并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管理下,按计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作他用。
四、按国家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惯例,课题研究由主持人负责,所在单位主要承担支持保证、管理工作。
五、中期检查在课题研究期进行一半后进行,检查方式采用书面汇报(含阶段性成果)及现场检查两种。两种检查是否合格均由专家组审定。
六、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应在单位帮助下进行结题评审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由秘书处转送专家指导组进行结题复审。复审合格者发给结题证书。
如果研究成果价值巨大,可能通过结题评审活动扩大其社会效益,课题主持人可与所在单位联名申请中心主持结题评审,其费用不由中心承担。
七、专家指导组进行结题复审时,可推荐优秀成果,建议中心资助出版。
八、为了及时交流全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资助金项目各地课题的研究进程和成
果,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由中心秘书处编发《全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资助金项目简报》,各课题组可及时、准确地向秘书处提供值得报道的数据和资料。《简报》将向课题参研人员和有关部门免费寄发。
九、为了宣传课题研究的成果、经验或探讨有争议的学术问题,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将及时通过中心学术期刊《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http://www.tefl-china.net)及其他外语专业报刊刊出有关论述。
十、全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资助金项目日常管理、联络工作由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承担。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二OO六年一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