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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部分听力残疾初三生中考免考外语听力
作者:王婧    文章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9
上海市教委昨天(28日)表示,从2007年起,上海市对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试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上海市教委有关人士称,新规定是为了满足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继续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需求。记者获悉,该规定已开始适用于今年中考。

    据了解,听力残疾儿童过去都是在专门的 聋哑学校就读,一般不参加中考。但随着本市聋儿早期听力言语康复工作的普及,听力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已成为可能。为此,今年,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考生若有意向参加中考,在经过申请,通过听力检测后,将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而从2008年起,需要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的听力残疾考生于参加中考的当年3月底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考生听力检测于当年4月底前完成。

    “目前,助听器等设备已经解决了听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难题,但对他们来说,要进行中考听力考试仍有困难,所以免除这部分考生的听力考试,从而满足他们参加中考,进一步学习的需要。”上海市教委有关人士昨天表示。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已被指定为上海市听力残疾考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工作的检测单位。负责对申请免试学生进行多频稳态测定、脑干电位测定、声导抗测定等3项测定,并作综合评估,其检测与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免试对象的重要依据。市教委昨天要求,各区县招生办公室与各指定医院在检测过程中,要对听力检测工作严格把关。

    [免考对象]

    记者得知,免予听力考试的对象是具有上海市户籍,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免外语听力考试考生的外语分数将按下列公式换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外语分数=考生外语笔试分数×1.25。 (记者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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