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招办
严肃查处高中阶段学校有偿招生
本报讯(记者 刘琴 张玉文)违反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政策、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这是教育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
教育部要求各地加强省(区、市)、市(地)两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并在现有基础上尽快建立健全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三级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中招办),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中招办要进一步规范招生机构和招生行为,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机构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中招办的工作职责包括统筹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筹组织报名;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民办学校等招生录取工作;维护招生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等。
《中国教育报》2007年6月13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