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8.1亿元资助贫困学生
全省中职一二年级学生100%获助学金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福建高校、中职校将全面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体系,新学年全省将筹措8.1亿多元资助贫困生。该省38万余名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学生,每人每年都将获得1500元助学金,助学覆盖面达到100%。
福建强调,各高校和中职学校要按规定从学费收入或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相关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体系等更加积极的措施,确保应贷尽贷。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导体系,各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确保资金切实发放到学生手中。
据介绍,新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后,该省新学年将有49万人次以上的大学生和中职学生获得资助,资助面相当于上年度的3.6倍。
《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