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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今秋起实施12年免费教育
作者:赖红英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8

珠海今秋起实施12年免费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书杂费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

  本报讯(记者 赖红英)广东省珠海市日前出台《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将教育的免费范围扩大到高中教育阶段。从2007年秋季起,对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书杂费,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

  今年秋季开学,珠海市将有16.55万人可享受免费教育,市政府在今年下半年为此需要增加财政补贴906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12.36万人,补贴5075万元;高中阶段4.19万人,财政补贴3991万元。免费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就读市内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的学生,经核准作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对象的代耕农民(含渔民)子女。复读的学生不予免费。

  据悉,该《意见》除将实施12年免费教育作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外,未来5年内,珠海市还将新建普通高中4所、中等职业学校5所,使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以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将由目前的1.55万人增加到3万人左右。

  此外,珠海市对民办中小学校自主招收本市户籍的普通中小学生,高中阶段学生由市财政给予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区财政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市、区上一年度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的50%。

 

  《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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