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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作者:许祖华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3

西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违规挖生源须将学生退回

 

  据新华社西安8月11日电(记者 许祖华)西安市普通高中录取新生日前结束。针对一些普通高中在区县抢挖生源的现象,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新南表示,不具备在四县三区和省境内其他地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必须无条件将所招学生退回。


  今年,西安市城6区118所学校计划录取新生25275名,实际共录取新生24856名。西安市教育局强调:择校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数的20%;录取择校生分数不得低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并进一步明确:统招生源不满的学校其择校生源已调整为统招生源,学校要对这些学生按统招生标准收费;已招够择校生的学校,不得私自再招收择校生;招收了定向生的学校,要按照统招生标准向定向生收费,不得向定向生收取择校费。

 

  《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1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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