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共安全教育进中小学课堂
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明年中考增加相关内容
本报讯(记者 柯昌万)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从2008年起,在中考及小学和高中的相关考试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意识,不断提高中小学生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辨析为主。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各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要在12课时以上,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学人员、教案、考核“六落实”。
从明年起,中考要在社会与历史综合卷或其他相关科目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小学和高中在相关的考试考核科目中要增加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以检测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和学生掌握安全知识的情况,特别是自护、自救、逃生基本知识及技能情况。
陕西省还要求学校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对中小学生进行应急预案相关知识的解读教育。
《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18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