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学生可多次考试高中可自主录取
与课程改革相配套,山东省潍坊市从2004年着手中考制度改革,经过几年的实践,改革引发了学校各层面的变革。
实行多次学业水平考试。把原来在初中第三年最后学期末进行的中考,改为在初二、初三年级进行三次学业水平考试,初二学生一般选择参加地理、历史、生物、政治的考试,初三学生一般选择参加全部9个学科的考试。如果初二学生对某些学科的考试不满意可以到初三毕业时再考一次,以两次考试中的最高成绩作为毕业或升学的依据。
改革考试内容,由“知识立意”为主变为以“能力立意”为主。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了七项基本原则:第一,严格按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纲”拔高;第二,取消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题目;第三,课本上和教辅上的现成题目不得进入试题;第四,密切联系学生生活实际;第五,解决实际问题的题目不少于50%;第六,开放性题目不少于30%;第七,从形式到内容的创新题每年增加1/3。
各学科考试成绩都采用等级表达。将语、数、英等9门国家课程考试成绩分别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学科等级作为中考录取的依据之一。
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通过四个维度确定。一是依据初中学校对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的结果。二是依据学生的标志性成果。学生的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在初中三年学习期间获得的、能够反映学生创新发明等有关能力发展状况的实证性材料。三是依据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和学分。四是依据学生现场的个性化成果展示。对无法用标志性成果表达或标志性成果表达不充分的潜能或特长,鼓励学生在参加完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自愿到报考学校展示自己的才能和特长。各高中学校成立学生个性成果鉴定委员会,通过面试、答辩等途径,对毕业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高中负责,也采用A、B、C、D、E五个等级,作为中考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其等级与语、数、英等值对待。
高中学校自主录取。高中招生录取由过去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线录取,改为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由各高中学校根据各自的个性发展需求自主录取。各高中学校制订个性化招生录取方案,提前一年面向社会公布。具体的录取方式有三种。
一是综合录取。高中学校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综合录取的学生一般占招生总人数的80%左右。二是诚信推荐录取。通过两名具有一定诚信资质的初中教师联名直接向高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据此将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直接录取为高中新生。推荐生一般占招生总人数的5%左右。三是艺体特长生录取。录取的主要依据以艺体特长为主,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通过这种录取方式的学生比例占15%左右。四是下放高中录取权力,由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山西省临汾市:综合素质评价复杂设计简便操作
2004年以来,山西省临汾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
一是对学业考试科目进行改革。2004年,把中考科目整合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理科合卷(物理、化学)和文科合卷(历史、思想政治)5科。把多年不考,农村和山区初中基本不开的历史学科作为文科合卷的学科之一列入中考。其中文科合卷历史、思想政治学科均采取开卷考试形式。2005年,通过进一步整合,分别把生物、地理作为中考科目增加到理科合卷和文科合卷,使中考科目更接近国家课程。2006年和2007年,又进一步把中考科目整合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政治历史合卷和生物地理合卷,并把政治、历史合卷和生物、地理合卷列为开卷考试科目。
二是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2004年和2005年,在四所优质高中试行了对部分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处于临界线的部分应届考生及特殊学生(含特长生)加试录取制度。加试内容侧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面试、答辩等多种形式进行,也可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加试特长或以鼓励学生自我展示等方式进行测试。2006年,还对初中学校推荐的优秀保送生实行了综合素质及动手能力考查测试。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必考查科目。
三是坚持体育考试不放松。把体育考试作为中考的必考科目列入中考内容。2006年,对体育考试进行改革,实行了准入制,即体育考试成绩达B等以上者可以升入优质高中就读,达C等(合格)以上者可以升入其他普通高中就读,体育特长生必须达到A等标准。
四是坚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注重复杂设计,简便操作,并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评价主体为全体学生、班主任及学科教师。他们还探索出了“等级”+“权重”换算评价法。具体办法和步骤是:
确定等级比例(人数)。由学校按县级教育局规定的等级比例,采取有点进一(小数点后从0.1-0.9均按整数1进位)的办法,以班为单位计算确定各等级人数。
学生自评。学生在自我表述的基础上,按5个维度分别自评等级后,采取去掉一个最高档,去掉一个最低档,剩余的3个等级按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办法确定学生最终自评等级。
同学互评。每位学生按确定的等级比例分维度分别给其他同学评出等级,采取去掉一个最高档,去掉一个最低档,剩余的3个等级按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办法给每个同学确定等级。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代表将全班同学互评结果统计后,按照参加互评学生人数的5%比例,采取去掉最高档票数和最低档票数,按剩余票数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办法确定同学最终互评等级。
教师评价。每个评价教师根据确定的等级比例分别按5个维度对每个学生评出等级,采取去掉一个最高档,去掉一个最低档,剩余的3个等级按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办法给每个同学确定等级。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代表将教师评价结果统计后,采取去掉一个最高档,去掉一个最低档,剩余等级按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办法给每个同学确定教师最终评价等级。
综合评价。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结果,按1誜5誜4的权重换算综合评价等级。三项得分相加后,根据规定的等级比例确定获得A、B、C、D、E等级的人数。
评价结果呈现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等级。评价结果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其中A为优秀,B为良好,C为较好,D为合格,E为不合格。
吉林省辽源市:综合素质评价多元主体权重不同
2005年初,吉林省辽源市确立了以学业考试改革为基础、以综合素质评价为重心、以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系统改革策略,在全市启动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抓住重点,保证评价的科学性
一是制订了《辽源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使全市中小学和师生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要求。二是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素质要求,构建了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7个维度、20个要素为内容的评价体系。三是运用了科学的评价方法,采取了先定等、再赋值、后合成的评价办法,规定了等级合成的具体程序。四是建立了局、校、班三级评价组织和公示、申诉、诚信等七项工作制度。五是精心编制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它以评价体系为主线,以评价记录、评价结果和发展性评语为主要内容,成为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载体。
突破难点,解决评价的操作性
一是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和过程性资料的积累。教育局指导学校注重积累学生的日常表现、关键性表现和特长表现,评价行为要有导向性、典型性、普遍性和操作性,要在自然状态下观察、收集和记录学生的表现,并予以综合分析后再进行评价。二是等级评定数据的处理。将人工计算、简便方法计算与计算机软件处理相结合,提高了评价质量与效益。三是评价等级比例的确定。经过调研与论证,实行了等级比例弹性规定。一般A级学生不超过40%,B级和C级的学生要根据班级学生的实际分别控制在一定的数量范围内,D级学生原则上不确定比例。四是评价的主体与方式。全市中小学在评价中强调主体多元化,实行本人自评、学生互评、教师共评相结合,但在等级生成上的权重不同。五是教师诚信机制的建立。与教师签订诚信协议,建立个人诚信记录档案。六是与中小学生评价的对接。全市初中和小学同步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加强监控,讲求评价的实效性
以专项督导为载体。组成了全市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督导组,坚持每年两次对学校、县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详细了解学校在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对于共性的问题通过总结会、培训会等形式进行面上的指导。要求各中小学强化校内评价工作的调控,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跟踪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评价工作的质量。
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录取依据。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学业考试成绩共同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一是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限定适度放宽,把权力交给学校,除A级的学生给予一定的限定外,其他等级的学生评定不确定具体的比例限制。二是实行了指标生分配到校,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A的前提下,根据分配的指标生数量由学校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三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应用上实行“软着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级以上(含C级)的,可录取为省示范性高中、省重点高中的择校生和省重点高中的统招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级以上(含B级)的,可录取为省示范性高中的统招生;在录取时,如中考成绩相同,则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前的优先录取。
福建省泉州市:学业考试改革实现“五性统一”
考试内容的全面性。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考查两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学科,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评卷。其中地理、生物2个学科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进行,其余7科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进行。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
考试形式的多样性。根据考试内容的不同,采用纸笔测验、听力测试(英语)、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纸笔测验中有闭卷和开卷(政治、历史)两种形式。
考试命题的规范性。一是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命题时突出以下特点:紧扣学科课程标准;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侧重考查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水平,尤其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注重考查“三维目标”。文科类科目严格控制客观题的题量,理科类科目加强学生实验能力的考查,语文、英语学科加强学生运用语言能力的考查,确保试卷的科学性、技术性和思想性。试题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试题设计努力创设新情境,特别是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提取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探索开放性试题的运用,在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确定上,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二是科学把握试卷难度,以课程标准为参照、不过分强调区分度。
考试结果呈现形式的层次性。考试结果呈现形式由传统的百分制改为等级制,考试科目的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6个学科试卷的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公布原始分和等级。
考试阅卷的公平性。统一集中进行网上阅卷,对主观题设定标准误差值,每份试卷实现两评,甚至三评、四评,尽量减少和降低评分的差错与误差。
江西省鹰潭市:普通高中录取多种依据
江西省鹰潭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将学业考试等级、体育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实行差额投档,分批录取。
根据当地高中教育资源,按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职业高中划分四个录取批次。重点高中录取资格体育测试等级B(含B)等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B(含B)等以上,学业考试等级C(含C)等以上,考查科目合格以上。一般高中的录取资格在学业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上分别降低一个等级,其他不变。根据每批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依据学业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划定每一批次招生投档的最低等级标准,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1以内,各批次招生学校应在投档考生内,按照考生的学业考试等级排序前后,优先录取招生计划内90%以上的考生。其他考生,则按学业考试等级、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省定优惠政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优先学科、综合性评语等顺序,择优录取。
2007年,鹰潭市还实施了高中均衡招生办法,将高中统招计划的20%均衡分配到各初中。报考均衡招生的考生学业成绩可在同类学校统招录取线的基础上下降3个等级,其余条件不变。录取时以学校为单位按考生报考均衡生志愿并根据本校分配的均衡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海南省海口市:中考改革体现“六结合六突破”
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相结合,实现了一考多用的突破。把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结合起来,学业考试成绩既可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又可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同时又是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准之一,实行“一考多用”。
规定完成与自主选择相结合,实现了试题呈现形式多样化的突破。将初中开设的所有学科全部作为考试或考查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理化(物理、化学合场合卷)、政史(政治、历史合场合卷,且开卷考试)、生物、地理均为一份试卷,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分别安排在八、九年级举行。八年级考生物、地理,九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学业考试试卷按指定完成数量的110%超量设置试题,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自由发挥的空间。
等级评定与星级记录相结合,实现了成绩表达方式的突破。学业考试成绩采取等级评定与星级记录相结合的表达方式。等级评定关注学生的基础性目标,星级记录则关注学生的发展性目标。学业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阅卷,等级制呈现。学生学业成绩以“等级+星”的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E、F、G、H、I、J十个等级,A等以上给予星级记录。
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实现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的突破。建立了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毕业制度和高中学校招生制度。中招录取依据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和顺序,按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分的高低依次择优录取。总成绩等级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有政策优惠加分的,按政策加分的高低优先录取;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7科的总星数之和(已获奖加入总成绩等级分的学科星数除外);第三,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星数之和;第四,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则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由录取学校择优录取。同时规定综合素质评价评为B等以下等级的学生,省、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不予录取。
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实现了多渠道择优录取的突破。采取了统一招生与重点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多渠道、多批次高中招生录取制度。将重点中学招生指标按两个渠道分解:85%的指标为统招部分,按学业考试的总成绩等级和科目等级录取学业成绩最优的学生;15%的指标由重点中学自主招生,主要招收推荐生、体艺特长生和学科潜能生。省一级学校为第一批;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为第二批;其他学校为第三批。
总成绩等级和科目等级相结合,实现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同等关注的突破。总成绩以等级分方式呈现,总成绩等级分由不同科目的等级分相加得到。确定各科目等级分的具体方法为:语文、数学、英语:A为13分、B为12分、C为10分、D为9分、E为8分、F为7分、G为5分、H为4分、I为3分、J为2分。物理、化学、政治、历史:A为10分、B为9分、C为8分、D为7分、E为6分、F为5分、G为4分、H为3分、I为2分、J为1分。生物、地理:A(含A★和A★★)和B为5分,C和D为4分,E、F和G为3分,H和I为2分,J为1分。体育:A为2分、B为1分。
总成绩等级分的最高值为91分14个星。总成绩等级关注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而科目等级则是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录取时两种等级同时利用、同样重要。
湖北省宜昌市:高中录取四种方式
湖北省宜昌市普通高中录取采取四种方式。
统一划等录取。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划等,差额投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生志愿,按照1誜1.1左右的比例划定投档等第线,实行差额投档。
保送录取。优秀学生保送录取名额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计划的25%左右。保送生推荐名额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确定并下达。保送工作在学业考试前结束,保送生不参加统一考试。
破格录取。对某一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潜能(不包括体育艺术类)并具有一定成果,而在综合评价中达不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实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比例控制在高中招生计划的1%以内。今年,该市一名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一等奖,但学业成绩未达到示范高中录取标准,学校对其破格录取。
特长录取。为鼓励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和满足普通高中学校办学需要,普通高中学校还招收了一定数量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本版稿件由赵小雅编辑整理)
《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6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