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以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和体现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内容体现多元性,既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遵循主观定性与客观量化相结合原则、主体发展性原则、科学有效性原则、多元立体评价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涉及五个方面: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健康素养、艺术素养、社会适应能力。道德素养包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知荣明耻、社会责任、自尊自律、环境保护等评价要素。
文化素养包括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等三个评价要素,是指学习态度认真,有学习兴趣,能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运用多种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水平;善于搜集和分析信息,通过自主学习获取知识;能结合所学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总结与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听取他人合理建议,善于与他人进行交流等方面的素质。
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为写实性评语,由学生自评评语、学生互评评语、家长评语、教师综合评语四部分组成。
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顺利实施,天津各教育机构将公开选拔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信得过,威信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他们还将完善公示制度,以保证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