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考核市县党政领导突出中职教育
考核指标还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和普及高中教育
本报讯(记者 赖红英)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将对21个地级以上市、120多个区县的党政“一把手”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职领导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进行考核。有任何一项否决性指标的地区将予以曝光,并作为奖惩、干部任用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考核办法将考核对象扩大为全省各地级市、各区县和其他市(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党政正职和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广州、深圳市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党政副职领导干部。考核还特别突出了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内容。在形式上增加了述职和民意测评两项内容,考核对象对照与所属区域和责任相应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指标,每两年进行一次自查和书面述职;民意测评则是召开来自基层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县或乡镇负责人、中小学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参加的民意调查会。民意测评占综合得分的50%。
此次考核指标体系中设定5个否决性指标,包括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不依法安排教育经费,本区域内发生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和抵顶各种教育经费,违规向学校乱收费,年内发生重大教育安全责任事故等。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2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