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辽宁省教育厅在2008年工作要点的第一项工作中明确规定,确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到目前为止,辽宁各地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100%就近就读。
长期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的问题。自2004年起,辽宁就在全省实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扶助工程,陆续制定了若干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安排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入学;各地政府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就读权利,并在评优奖励等方面,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实行与本学区城市学生同样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同样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等。
辽宁省还建立和完善了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入学工作;财政部门按照当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向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学校等量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此外,各市、区教育部门还设立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咨询站,开通公开服务电话,确保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不因信息不畅而耽误了孩子的就学。
辽宁把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作为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主渠道,妥善安排农民工子女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读。沈阳是进城务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城市。该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指定32所学校就近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和平区砂山四校现有的476名学生中,有313名学生是来自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占学生总数的65.8%。
据统计,辽宁目前有1887所城市中小学接收了14.3万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读。今年,辽宁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该省特别强调,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流入地政府要予以额外补助。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1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