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新成立的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将按照协调、自律、维权、服务的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理、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加强民办教育行业自律,维护民办学校及其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重庆民办教育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1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