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口市2007年秋曾在该市7所中小学校试点推行新作息时间,秋季小学学生到校时间由原来的7时30分改为8时,8时40分开始上第一节课;初中生则由原来的7时10分改为7时40分至50分到校,8时20分上第一节课。
全市推广新作息时间
根据教育厅出台的 《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结合试点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海口市教育局今日出台了《海口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该市学生上午到校时间农村小学春季不得早于7时20分,秋季不得早于7时35分;城区小学春季不得早于7时30分,秋季不得早于7时55分。农村中学春季不得早于7时10分,秋季不得早于7时25分;城区中学春季不得早于7时20分,秋季不得早于7时30分。
此外,小学春、秋季上午都不得迟于11时05分离校,中学春、秋季都不得迟于11时45分;中小学春、秋季下午到校时间都不得早于14时30分,建议城区学校下午上课开始时间为14时40分;小学春、秋季下午离校都不得迟于17时05分,中学春、秋季都不得迟于17时50分。
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小学不得早于7时,中学不得早于6时50分,晚上就寝时间应不迟于22时;寄宿制学校安排学生早自习时间不得超过1课时,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且不得利用晚自习时间上新课,晚自习时必须安排老师跟班辅导、答疑。
放学后不得强制学生离校
为减轻学生负担,《通知》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小学1-2年级作业应当堂完成,不允许老师留课外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只布置语文、数学两科课外作业。作业总量中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不超过45分钟。该通知还要求学生放学后,学校不得强制学生离开校园,对尚未被家长接回家而暂时逗留在校园里的小学生,学校应安排教师看管,加强监护。
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课时。要按规定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和科技文体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科技文体活动每周不少于1课时。各学校在课间操的基础上,可延长活动时间,形成25-30分钟大课间操体育活动形式。
《通知》表示,各学校可在以上规定的学生到校、离校时间范围内,根据学校性质、地域位置、季节变化、面积空间、办学特点等实际情况对课时节次自主进行灵活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