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要求各中小学,一是细化校务公开的内容,对收费、教职工考核、聘任、评优招生、奖惩办法等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公开;二是拓宽校务公开的形式,主要形式有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书面公告,建立公开接访制度等;三是完善教代会制度,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