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12月,教育部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的通知》,明确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外,其他类别专业禁止异地办学,不允许进行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王旭明说,制定这个规定,主要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规范办学。针对招生院校分布导致考生无法调剂等实际情况,教育部有关部门认为,对个别矛盾较突出的招生单位,考虑他们的实际情况,追加了部分招生计划,希望有关专业学位的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招生院校及时发布招录调剂信息,协助考生做好有关调剂录取工作,也希望这方面有问题的考生,与其所被录取的学校及时联系,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调剂。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