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要求把假期真正还给学生
正月十五前不准开课违规学校将受重罚
本报讯(记者孙军)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从今年寒假开始,全市各学校不准组织正在备考的高三学生正月初十前上课,不准组织高中一、二年级、初中和小学生在正月十五前上课,真正把假期还给学生,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真正拥有一个愉快、轻松、充实的假期。
青岛市教育局从今年寒假起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并要求各校严格按照校历放足寒假,保证学生的寒假时间,打好“素质教育的第一仗”。据介绍,从2008年3月春季开学后,青岛市所有中小学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即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
据介绍,今年寒假期间,青岛市将分别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进行假期补课的学校和校长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规范化学校”称号等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如果发现有学校利用假期上课的违规行为,家长和学生可拨打教育部门专门设立的举报投诉电话。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