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每年投入60亿元惠及千万学生
本报讯(记者 李益众)日前,四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该省每年将投入资金总额近60亿元,惠及全省2万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近千万学生和家庭。
根据《意见》,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生活费的范围。小学生每生每天提高为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提高为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原由《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统筹安排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地区,仍暂按《十年行动计划》确定的范围实施;其余地区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比例,由原来寄宿生人数的30%扩大到50%以上。
四川省还将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持续推进免费义务教育,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推进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使用国家和省免费教科书的学生范围由原来的贫困家庭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08年,按照全部学生人数、全部科目配齐国家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并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
原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两项资金合并为预算内公用经费,统一县镇学校、农村学校的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到2009年提前一年落实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08年和2009年,每年落实公用经费现行标准与基准定额差额的50%。
从2008年起,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500元。在此基础上,对校舍维修改造成本较高的高寒等地区,进一步提高测算单价标准。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