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培训的对象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高等学校管理、党务政工干部和教师,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广大教师。培训将按照统一规则,分级分批进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培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和县(市、区)教育局长及部分高校管理干部和党务干部等;省辖市教育局负责培训所辖县(市、区)及本机关的教育行政干部及部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等;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培训乡镇中心校校长、部分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等。
培训内容为:党的十七大精神、教育形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知识,以及有关业务知识。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8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