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高校及招生专业
招生高校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和三明学院。
招生专业为: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艺术设计、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金融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护理学、中药学等31个专业,除临床医学专业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两年。
报名程序与录取办法
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日,报名地点为所在学校。学生可根据自己专科阶段所学课程,选择相近或相关的本科专业填报志愿,同一专业可填报三所院校。考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院校负责,考生如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则取消选拔资格。
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26日至27日,考试地点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的招生学校。第一志愿院校负责向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发放成绩单。
考试纪律参照国家高考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采取联考联招形式,实行高校负责制,在省教育厅高教处、规划处、学生处和监察室等部门共同监督下,由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招生,择优录取。2008年5月下旬,省教育厅公布总分和英语单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6月上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生处审核后,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学习管理与毕业生待遇
经选拔进入本科学校的学生取得本科生资格,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本校相同本科专业在校生的标准收取。各联考联招高校要在招生前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报名参加选拔的学生按规定完成专科学习计划且成绩合格,学校应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经选拔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本科阶段教育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二年制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30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