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江苏将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在公办学校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全面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财政承担。免费教科书由省统一采购,所需资金由省统一支付,同时逐步建立起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
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该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将执行新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300元、初中500元,2009年春季学期,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350元、初中550元。
同时,江苏省将全面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所需经费由财政承担。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3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