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职生实习有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管理实习工作
本报讯(记者程墨 通讯员邹永宁)中职学生去企业实习,学校或企业必须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出台新规,对中职生校外实习进行规范。
据了解,武汉市新规明确指出,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规处理。
此外,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该规定还要求,学校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同时,学生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未经批准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
《中国教育报》2008年2月19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