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珠海市将突破现有的体制,在教育用地规划内的土地利用指标上,民办学校将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首次享用政府行政划拨的土地用于建设民办学校。
拟出台的新举措规定,除小区配套学校必须保证其公办性质外,非小区配套学校可根据教育需要,在教育用地规划内安排部分学校土地利用指标,按国家或省规定的学校用地标准,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用于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建设。部分土地指标向民办学校倾斜,照顾民办学校的积极性,让投资民办学校的投资者放心大胆地投资教育。
去年起,珠海市开始选派公办学校的领导和骨干教师到民办中小学支教。在将实施的新举措中,珠海市制定了全市统一的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保障线;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还可适当配给公办教师编制,这对珠海市现行的人事制度将是一项突破。
另外,新举措中还对民办教育奖励专项资金、民办学校教师的调动入户等问题都给予了一定的扶持。(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珠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