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带来一个讯息。在学前教育领域,内外的动力促使办学主体开始自觉寻求规范。家长的呼声、网友的热议、媒体的报道,乃至两会代表的建议,都反映了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而市场竞争的激烈与教育责任的厚重也成为办学者追求有序行为和规范发展的内在动因。上述公约的签订,就是学前教育机构和办学者主动采取措施确保教师的相对稳定性、规范业内竞争的重要起步。
一个讯息引发一份思考。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践行十七大报告要求的“重视学前教育”,需要办学主体、教育管理部门、社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尽管从国情出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必须把精力放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上,学前教育目前仍属于非义务教育,但政府在学前教育的管理和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体系方面的责任不容推卸。教育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机构和机制,对学前教育办学的准入、过程和效果各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作为教育的发端,学前教育可谓国民素质大厦的奠基工程,规范其办学行为、提升其教学质量,办学者的自律和教育管理部门的他律都不可或缺。(毛帽)
《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24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