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济南市要求,民办学校一律不得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各类文化同步培训班(含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特色班和实验班等)、奥赛班及各类以学科竞赛为目的的培训班;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向公办中小学租用校舍、场地,不得利用公办学校资源举办各种辅导班或进行联合办学;一律不得聘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任何级别、任何范围的考试竞赛活动;面向中小学生举办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班必须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收费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备案和公示制度,按照核定标准收费并出具国家规定使用的收费票据,学生退学应按政策规定为其办理退费;发布任何形式的招生广告(简章)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仵德建)
《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28日第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