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打破省际就业障碍纳英才
外省高校毕业生到皖就业无需审批
本报讯(记者 俞路石)外地毕业生安徽就业无需主管部门审批,安徽籍毕业生跨省就业的,也无需省教育厅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函。安徽省新近出台了关于2008年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政策,该省将拆除障碍,广纳英才。
安徽规定,凡到安徽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按毕业生就业协议将报到证直接签发至接收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按协议寄转;凡欲到安徽省就业,但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院校或皖籍高校毕业生,可将其报到证签发到安徽省教育厅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相应转至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同时,安徽省还规定,安徽省的毕业生跨省就业的,无须省教育厅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函,培养学校可按所在省(市)就业主管部门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报到手续一般由毕业生本人办理。如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对未经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皖籍毕业生,安徽省将不办理接收手续;凡未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安徽省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10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