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中招生与综合素质评价挂钩
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的10%分配给薄弱初中
本报讯(记者柯昌万)陕西省日前出台的《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各地在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组织招生时,应将省、市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10%以上的比例向薄弱初中分配,以扩大高中优质资源覆盖面,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陕西省还提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的做法。该省提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要与综合素质评价挂钩,综合素质评价的6个维度中任意2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就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14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