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公布综合
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重要依据
本报杭州4月16日讯(记者朱振岳)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已经教育部和省政府同意,并确定从2009年开始在浙江全面实施。
2006年,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浙江省启动了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与这项改革相配套,需要对现行高考制度进行改革。
据介绍,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以现行的高考为基础,改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依据,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根据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类别,高考后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
根据新方案,招生院校将扩大自主选择权,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虑,自主择优录取。英语听力、技术考试每年提供两次全省统考机会,学生最多可参加两次考试,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此外,高考报名方式还将改学校集体报名为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17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