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贵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用于今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保障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中央专项资金6.67亿元和省级配套资金0.92亿元,共7.59亿元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下达到各市(州、地)。这些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贫困女童入学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为提高农村教育公用经费提供了保障。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20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