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4月23日电(记者 刘云伶)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山西太原日前发布文件称,全市试行校长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一名校长在一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这是记者在23日召开的太原市教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根据太原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将推行“公开选拔、择优任用”的市管校长选拔任用机制,逐步使公开选拔校长形成制度。
同时,在试行校长任期制的基础上,太原市将逐步推行区域内中小学校长交流任职。
此外,太原市还将创新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对学校及校长的评价和考核办法,试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建立对学校和校长评价考核公告制度。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24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