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必须及时向社会公示中招方案、招生计划、录取操作程序、录取结果等。各高中学校的分类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等),以及各类计划所招学生对应的收费标准、招生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在校内张榜公布。
学校招生录取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再追加招生计划,所有学校招生均要尊重学生志愿,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原则上也不再调剂志愿,录取中也不再征集志愿。对自行组织考试、私下圈定录取新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转让交换招生指标、强挖中等职业学校生源、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重大案件查结后,将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本报记者 柯昌万)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30日第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