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选聘生将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选聘生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中央财政另按选聘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年度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逐年按规定的比例代为偿还。
《中国教育报》2008年5月1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