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暂时没有找到父母的儿童,民政部门采取三种安置方式。首先是将部分儿童送往各个县的儿童福利院,等待父母前来找寻;第二种情况是在各个灾民安置点分散安置;第三种情况是由已确认的其他亲属先将孩子领回抚养。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