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公办学校为主,尽快安排入学,编入相应班级就读。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习用具。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师补课,尽快弥补学生因受灾造成的课业损失。有寄宿条件的中小学校,免费为灾区寄宿生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对因地震灾害失去双亲的孤儿,更应给予特殊的照顾,帮助其顺利完成在豫期间的学业。
《中国教育报》2008年5月3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