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做好地震灾区恢复生产工作,对于搞好抗震救灾,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指出,开展地震灾区恢复生产工作,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地方、企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广泛援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一要统筹安排,确保重点。二要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三要主动自救,多方支援。四要注重安全,维护稳定。五要广开渠道,扩大就业。六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据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1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