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以奖代补”保证有编有岗
甘肃师范生农村任教有补助
本报讯(记者牛喜林)甘肃省日前决定,对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省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实行“以奖代补”政策。该省已把这一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省政府要办的14件实事之一。
甘肃省规定,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范围为,2008年起毕业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中,符合“以奖代补”政策规定的,在3年服务期满后,经当地县教育、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并与其签订继续在农村中小学任教协议,自正式转入当地公办中小学教师的新学年开始享受“以奖代补”政策,补助期限为3年。
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其上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退费补助。具体做法是:从其到农村学校报到且正式上岗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补助4年,按学期发放,任教不满一学期者不予补助。同时,对学生毕业院校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对于在高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学生,用“以奖代补”津贴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甘肃省要求,县级教育、人事部门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做好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本科毕业生有编有岗。当地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他们到农村学校任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当地的生活。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20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