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八成学校成为“平安校园”
民办高校校园通过验收的不到四成
本报讯(记者龙超凡)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至2007年年底,该省已有10462所学校、幼儿园通过了“平安校园”考评验收,占该省符合创建条件学校、幼儿园总数的81.5%。今年,该省力争实现95%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要求。
2008年是福建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第四年。目前,民办高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比较薄弱,全省23所民办高校,已经通过验收的只有8所,仅占民办高校总数的34.8%。民办幼儿园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也需要加大力度。
该省规定,对被取消“平安校园”称号或在2008年度前仍未能达到“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的学校和幼儿园,一年内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荣誉评选,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得评先和提拔使用。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21日第1版












